【转载-政策文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05-10 浏览次数:1308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2023年第58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策部署,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清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决定:
一、对21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附件1)。
二、对10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附件2)。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1.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upload/file/20230511/20230511135054_75132.docx
2.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upload/file/20230511/20230511140014_91425.docx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3年4月28日
【转载网址】http://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3-05/07/content_575448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