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古镇风景区资产重组整合涉及的资产评估(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3-12-27 浏览次数:1734
大通古镇风景区资产重组整合涉及的资产评估(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大通古镇风景区资产重组整合涉及的资产评估(二次)
项目编号:皖友泽代字【2023】第 040号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日期:2023年12月19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安徽金泉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怀宁路288号置地广场E座办2608室
中标金额:268600.00元
评审委员会名单:徐斌、操亮、易晓云
采购人名称:铜陵金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铜陵市郊区大通美食广场A座
联系人:夏工
联系电话:0562-2897187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友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铜陵市华冶地质大厦1319室
联系人:桂工
电话:19856203594
公告期限:公告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不计当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友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铜陵市华冶地质大厦1319室,联系电话:19856203594。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铜陵市郊区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无
特此公告。
采购人:铜陵金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友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