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大通历史文化名镇人居环境综合提升项目—信用公园及周边整治提升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3-08-25 浏览次数:1504 

铜陵市大通历史文化名镇人居环境综合提升项目—信用公园及周边整治提升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铜陵市大通历史文化名镇人居环境综合提升项目—信用公园及周边整治提升工程

项目编号:GDZB-2023-056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采购日期:2023年08月25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安徽天育建设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铜陵市郊区大通镇光荣经济合作社办公室四楼

中标价:1066000.00元

评委专家名单:包素珍、伍卫、张春林

采购人名称:铜陵金诚乡村振兴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梅先生

电话:137-0562-9531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高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工  

电话:191-5621-3815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采购代理服务费

金额:1.66万元

公告期限:公告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不计当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高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铜陵市北斗星城C2座609室,联系电话:191-5621-3815。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铜陵市郊区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采购人:铜陵金诚乡村振兴实业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高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0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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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安徽省铜陵市郊区大通美食广场A座
联系电话:0562-2896660
邮箱:187979615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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